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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10/27
標題 【身心調適】尊貴的高雄巿教師,身心調適假公費派代不受限!
【身心調適】尊貴的高雄巿教師,身心調適假公費派代不受限!

●文:李明儒(高雄巿教育產業工會法規部主任)

教育部於114年10月8日修正「教師請假規則」(註1),於第3點中新增身心調適假,併入事假計算。但僅註明事假、家庭照顧假及身心調適假合計「超過七日者,應按日扣除薪給,其所遺課務代理費用應由學校支付」。

而事假未超出七日內的身心調適假,其所遺課務代理費用,並未提及。這明顯與同日教育部臉書公告(註2):「教師無須負擔代課鐘點費」目標相悖。

事假未超出七日內的身心調適假,法規和公告之間的落差,就是各縣巿教育局處的自主空間,可以給公費派代,也可以不給公費派代。白話就是:教育部開了張空頭支票,端看各縣巿教育局處願不願意買單兌現(註3)!

於是工會法規部直接去電向教育局人事室主任【陳淑芳】詢問,獲得回應如下:「
1. 經詢問教育部,教育部表示不會對「教師請假規則」修正、函釋或製作Q&A,由各縣巿教育局處依法條對「身心調適假」自行解讀。

2.高雄巿教育局立場為:法規未明文禁止事假7日內,不得給予課務代理費用,由學校支付。 因此【高雄巿教師只要請身心調適假,不限於事假7日內外,皆會給予課務代理費用,由學校支付】 」

不得不說,這次真的一定要給高雄巿政府教育局「大大的肯定」加「32個讚」!畢竟政績都要做了,與其低調不語,不如大聲公開宣告!

後續工會將會發文教育局,要求正式回函。期許教育局能儘速回函,避免被其他縣巿教育局處搶了頭香,大大政績的效果,可就要被打了折扣!

最後,法規部想給伙伴的溫馨叮嚀:
身心調適假是一項福利,期許大家善用,但不濫用。請不要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建議伙伴【請假時儘可能連續不拆分】,在給自己身心調適的同時,不要多增加教學組派代的困難。(註4)

註1:教師請假規則-1110615
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39129

註2:教育部臉書「身心調適假」公告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7DYLzPZB4/

註3:教師7天事假沒休完...先休身心調適假要付代課費 政策挨批空談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9080239

註4:「假是有了,但誰敢請?」身心調適假三大矛盾:自費、排擠、怕被盯 https://share.google/rh6UaTNdCBotrz3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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