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9月17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特字第10937183100號
主旨:「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處理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案件裁罰基準」,業經本市府於中華民國109年9月7日高市府教特字第10936678100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含附件)1份,請查照。
說明:旨揭裁罰基準電子檔已公告於本市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outlaw.kcg.gov.tw/),請逕查詢使用。
正本: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全)
副本:本局特殊教育科(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