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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23/1/18 下午 10:32:00 [人氣指數:226]
內容 【常態編班】1120117高雄市111學年度國中小常態編班推動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報告

●報告人:何純純(詳細會議記錄以教育局紀錄為準)

●時間:112年1月17日(星期二)上午10時
●地點:教育局3樓第三研討室
●主席:吳副主任委員文靜
●本會代表:侯國林、李明儒、何純純

●工作報告

一、國中常態編班推動現況
(一)111學年度新生編班暨導師編配辦理情形 :
1.依據「高雄市公私立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補充規定」辦理 111 學年度國中新生編班暨導師編配作業。
2.本局業於 111 年 6 月 14 日配合防疫措施辦理 111 學年度國中新生編班及導師編配作業線上說明會。
3.於 111 年 7 月 11 日至 9 月 1 日於本局局網公告 111學年度新生編班暨導師編配相關作業期程。
4.新生編班暨導師編配作業於 111 年 7 月 21 日(星期四)辦理,後報到學生編班暨第 2次導師編配於 111 年 8 月 23 日(星期二)均於光華國中峻事。是項作業因應疫情採線上與實體並行之方式辦理,除依規定由本局成立編班督導小組秉公開、公正、公平原則統一辦理外,並邀請 111 學年度本推動委員會各委員蒞臨指導。
(二) 111學年度新生編班暨導師編配相關作業內容重點:
1.依據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補充規定辦 理。
2.自109學年度起,體育班導師編配提學校體育班發展委員會審議後,再提至編班委員會確認。
3.藝術才能班導師仍應由具專長教師擔任,如未具該類別專長之教師則應統一參加本市常態編班導師編配。
4.特教生與高關懷生得經學校叢集編班指定班級,鑑輔會鑑定通過之特教生依規定得指定導師;後報到編配亦比照辦理,特教生與高關懷生得經學校叢集編班指定班級。
5.依據「高雄市公私立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補充規定」,同戶旁系血親二親等內,就讀相同年級者,得比照雙(多)胞胎辦理於新生編班前申請調整班級(同班/不同班),亦不受理事後調班申請。
6.班級編號依規定得因特殊需求於新生編班現場直接調整,事後不得再行更改。有需求之學校檢附相關資料及申請表,於新生編班現場審核得否調整班級編號。
7.新生導師編配後,若有兩位(含)以上導師更換,須參加第2 次導師抽籤編配。
(三)111學年度分組學習辦理情形:
1.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及「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補充規定」,依照年級與領域實施分組學習,概述如下:
(1)實施對象:二或三年級全體學生(集中式特殊班可除外)。
(2)實施領域:二年級為英文、數學領域;三年級為英文、數學、自然科學領域,其中數學、自然科學領域得合併為一 組。
(3)本案計畫委由審查委員依據分組學習實施計畫審查檢核表進行審核。
2.本局於111年8月3日高市教中字第11135684100號函知各校 111學年度跨班級分組學習實施計畫報局事宜,本(111)學年計7校申請,審查結果為7校全數通過,分別為陽明國中、福山國中、文府國中、正興國中、右昌國中、國昌國中及中山國中。

二、國小常態編班推動現況
(一)111學年度新生編班暨導師編配辦理情形:
1.111學年度國小新生及三、五年級學生常態編班作業由本局依據 104年3月23日高市教小字第10431725600號函頒修正「高雄市國民小學學生常態編班補充規定」統一辦理。
2.本局於111年6月22日辦理編班注意事項及作業流程暨系統操作線上說明會完竣,並於111年7月18、19、20日分假本市光武國小、新甲國小及路竹國小進行新生編班暨導師抽籤編配作業,另於111年8月15日完成後報到學生編班抽籤作業。
新生編班方式採電腦亂數為依據,三年級及五年級學生編班,依學生在各班前一學期國語及數學總分轉化為 T 分數依高低順序作 S 型排列,導師編配採公開抽籤方式辦理;編班過程公開透明,除各校教師代表參加外,亦函請本市家長團體代表、教師會代表參與,並由本局派員督導。
(二)相關作業內容重點:
1.因應嚴重特殊新冠肺炎疫情嚴峻,本次國小電腦編班暨導師編配作業採線上直播方式辦理,依各場次各校抽籤序號一覽表依序進行抽籤作業。
2.體育班及藝術才能班之特殊編配作業應依據本市國民小學學生常態編班補充規定並符合下列資格,於規定時間前檢具相關資料報局核准,資格不符者,應由公開抽籤編配導師:
(1)藝術才能班導師,由學生編班委員會參照「中等學校各任教學科(領域、群科)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之本科系及相關科系辦理專長認定。
(2)體育班導師應提學校體育班發展委員會審議後,再提至學生編班委員會確認。
2.特教生與高關懷生得經學校叢集編班,特教生依規定得指定導師;後報到編配亦比照辦理。
3.111年7月8日至111年8月12日之後報到學生於111年8月15日由教育局統一於編班系統啟動後報到學生電腦編班作業。
4.開學後再報到之學生,由各校依「高雄市國民小學學生常態編班補充規定」第九點規定辦理編班,編班資料留校備查。

三、111學年度國中小視導辦理內容
(一)國中部分:
1.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8月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10093720號函頒「111學年度國中教學正常化視導實施計畫」,教學正常化項目之「編班正常化」項下有學生編班作業流程、導師編排作業及分組學習辦理情形。本市為統一辦理編班作業,視導當日除檢視學校編班相關資料外,自110學年度起增加「學生晤談」,檢核其是否符合編班正常化規定。
2.另有關「編班正常化」項下之分組學習辦理情形,本局聘請委員審核各校所送分組學習實施計畫,並於視導當日檢視分組後學生名條、分組學校課表等相關資料。
3.111學年度預計於112年4月30日前完成本市104校(含國立、私立及實驗學校)之視導,並於112年7月31日前函報國教署備查。
(二)國小部分:
111學年度國小常態編班暨教學正常化訪視列為督學到校視導項目,由國小科先函請各校填寫自評表後,由駐區督學到校視導時一併檢核並填寫訪視紀錄,故已請督學於111年10月至「111 年12月」期間以至少視導50校為目標,並將視導紀錄表繳回本局。

●提案討論:無

●臨時動議: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