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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1/22
標題 【輔導工作】1150121高雄市114年度學生輔導諮詢會會議報告
內容
【輔導工作】1150121高雄市114年度學生輔導諮詢會會議報告

報告人:陳哲文(詳細會議記錄以教育局紀錄為準)

●時間:115年1月21日(星期三)下午2時00分
●地點:鳳山行政中心2樓青年局會議室B
●主持人:吳召集人立森(由劉副局長靜文代理主持)
●會議代表:侯國林、陳哲文

●主席致詞:(略)

●工作報告:

一、依據114年7月24日高市教小字第11435571900號函修正之「高雄市學生輔導諮詢會設置要點」規定召開本會議,本會工作任務請詳參設置要點。

二、上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情形(上次會議決議計4案,以下針對部分議案進行摘述)

(一)懸缺代理輔導教師改聘正式教師案:
• 執行進度:高中職將自115學年度起分5年逐步改聘19名正式教師;國中小待中央補助基準發布後逐年增置。
• 管制建議:本案除管,但列入之後會議各科室之工作報告內容。
• 本會發言重點:本會代表現場建議國中教育科在進用上除透過校內轉任、市內介聘或全國介聘方式外,應比照國小端,評估增加「教師甄試」之進用管道,主席現場裁示採納並交由國中科評估辦理教甄之可能性。

(二)放寬完全中學輔導主任聘任規定案(併案處理提案討論案由1、2):
• 執行進度:國教署已召開諮詢會議釐清《高級中等教育法》立法脈絡,確立高級中等學校輔導主任應由「專任輔導教師」兼任,以符合專業領導精神。目前中央正規劃相關配套,包括增置完全中學國中部專任輔導教師員額,並研議二級輔導(介入性輔導)的工作推動方案,以避免行政兼職影響輔導量能。
• 管制建議:本案續管
1.教育局將持續研議由現職輔導主任改聘為「專任輔導教師」身分之解套方案。
2.關於教師兼任輔導主任後,「所遺行政與介入性輔導業務由誰承擔」之關鍵配套,將俟教育部(國教署)之規劃後續辦理。
• 附註說明:此案為本會上級工會(全教產)持續關注之議案,多次透過不同場合呼籲教育部,面對完全中學的特殊情況及輔導困境,並具體建議教育部應以學生權益為優先;此外,若專輔教師兼任輔導主任,教育部應專款補助各級學校增置代理專輔教師,如此解決完全中學多年來的困境,也照顧全國各縣市完全中學的高中、國中學生,才是學生之福!

三、本局114年度業務單位報告分為國小教育科、國中教育科、高中職教育科、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家庭教育中心、特教資源中心,並請委員惠示卓見。



●提案討論:本會共計提案二件。(其他提案詳見教育局發布之會議紀錄)

•案由五:為落實《兒童權利公約》及《兒少法》,建請教育局建立「親職失能與拒絕協力案件之強制處置機制」,強化跨局處(社政、衛政)之行政介入,並提供第一線教師法律與專業支援,以維護學生受教權、校園安全。

•說明(摘述):
近年校園中親職功能失能與家長拒絕協力之高風險個案明顯增加,學校即使依法完成輔導與通報,仍因缺乏家長配合而難以實質介入,導致制度空轉並耗損教育人力。此困境非教師專業不足,而是制度無法有效處理親職失能的結構性問題。依兒童權利公約與兒少法,家長配合教育、醫療與輔導具法律義務,但現行跨局處合作多停留在建議層次,欠缺即時決策與強制力,錯失介入時機。義務教育階段是高風險兒少的最後防線,教師會主張教育局應提升跨局處決策層級,讓制度共同承擔風險與責任。

•本會發言重點與決議:
本會代表於會中具體揭露第一線輔導實務之沉重困境,詳述家長拒絕出席個案會議、不配合醫療評估或排斥特殊教育鑑定安置等現象,致使基層輔導機制面臨空轉風險。更嚴正指出部分教師因積極進行輔導處遇,竟遭受家長之不當濫訴、恐嚇或行政施壓,導致輔導人員身心俱疲。為此,本會代表於現場與社會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及家庭教育中心代表深入研商,達成落實「網絡資源整合與行政支援」之共識。主席亦承諾後續將建立學校應處「家長拒絕協力案件處理」之SOP,並規劃於本市輔導主任會議進行宣導與說明,以期強化跨機關之協處機制,確實保障第一線人員之專業自主權與兒少受教權。

•案由六:建請廢止專任輔導教師額外填報市級統計表件,善用教育部系統之大數據,以落實行政減災並回歸輔導實務。

•說明(摘述):
依《學生輔導法》,輔導資源應聚焦學生直接服務,避免專業人力耗於重複行政。現行市級表單與教育部系統內容高度重複,且填報時程須以估算方式填寫,致使數據失真、流於形式。多數縣市已免除額外填報,本市既有查詢窗口,應整合既有資料源,減輕基層行政負擔。

•本會發言重點與決議:

教育部系統之「個案類別」已設有「其他說明」欄位,若教育局需掌握更細緻個案樣態,僅須請專任輔導教師於原系統註記,行政端即可擷取運用,無須另行要求填寫分類邏輯不一之市級表單,徒增基層負擔。針對局端強調表單細分之必要性,本會引用學諮中心數據指出,如:T11 兒少保議題僅占約6%,T14 偏差行為更僅約2.7%,卻要求全體輔導教師每學期進行全面拆分統計,形同為少數案件增加整體100%行政負擔,顯不符比例原則與行政效能。就此爭議,主席裁示將邀集學諮中心與資深主任研議表單修正或資料整併之可能性時,經本會代表積極爭取:研商過程必須加入「實際填表之專任輔導教師代表」共同參與,確保未來表單修正與資料整併能貼近第一線實務,教育局允諾邀請本會推薦之優秀專輔教師。


●後記:

•於本次會議討論相關議案時,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代表無端指謫特教教師推卸工作,致使現場輔導教師工作負荷增加,並片面對比兩者薪資待遇之差距。對此,本會代表身為會議中之特殊教育教師代表,旋即於現場發言予以嚴正駁斥。本會代表強調,特教教師與輔導教師同為校園支持系統中「同一條船上」的合作夥伴,雙方在實務現場(如個案會議、醫療評估、特殊教育鑑定安置)均需高度系統化合作,而非彼此推諉。

•對此本會再次鄭重聲明:

1.捍衛專業尊嚴:特教教師依法執行教學與個案支持工作,絕無推卸職責之情事,對於會議中出現損及特教教師專業形象之言論,本會必須嚴正駁斥以維護教師尊嚴。
2.聚焦環境優化:身為會議代表應聚焦於共同爭取整體輔導環境之改善,而非透過職業類別間的比較與攻訐產生無謂對立。
3.推動系統共好:校園輔導工作之效能取決於「普特輔」三方的信任與分工。本會呼籲各友會應秉持專業理解,共同為優化輔導工作環境、保障兒少權利與受教權而努力。


●全教產對完全中學輔導主任聘任議題發聲相關報導:

【1141218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新聞稿】【教育部:完全中學輔導處主任資格比照一般高中】【完全中學:應同時考量國中部學生輔導業務為出發點】【基層:相同輔導教師證為何在完全中學不能兼任輔導主任?】【全教產:教育部應以補足全時輔導人力之缺口為優先】
https://www.keu.org.tw/keu/milkpaperView.aspx?id=28986

1141218中央社_藍委:完全中學輔導人力不足 籲教部優先補足缺口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512180096.aspx

【1140911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新聞稿】【高中輔導主任資格諮詢會議爭議 完全中學困境未解】【教育部將責任推回地方】【全教產:以學生權益優先 完全中學之輔導主任資格應適用學生輔導法】
https://www.keu.org.tw/keu/milkpaperView.aspx?id=28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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