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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5/21
標題 【都沒有查證,也敢爆料】「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屢次在電子報上翻車的工會,審查把關機制在哪裡?
【都沒有查證,也敢爆料】「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屢次在電子報上翻車的工會,審查把關機制在哪裡?
●龍昱廷(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高中職教育委員會副主委)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于居正】理事長,因未盡合理查證義務而發布相關內容,涉及侵害原告教師隱私權與名譽權,法院判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精神慰撫金總共為【七萬元】。其實「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在電子報內容處理上,翻車早就不是單一事件。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電子報多次的翻車事件,在在都是查證明顯不足的情況下,卻選擇以召開記者會及發布電子報方式對外揭露。

法院更是拿【于居正】於警詢時之陳述指出:「對實習老師性騷擾、歧視女老師、毛手毛腳等【都沒有查證】,因為【時間太久】等語。」

俗話說看到「黑影就開槍」,至少還可以賴給黑影。怎麼連個黑影都沒見著,在【都沒有查證】的情況下進行指控?還推給【時間太久】作為說明理由?

你能想像,這樣的情況,發生在一般教育工會之中?
就「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做到了!

電子報與記者會,是工會的刀與劍。應兼具資訊傳遞與公共溝通功能,但同時也應建立基本查證與內部審核機制。

令人納悶的是,「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對於電子報的把關機制在哪裡?發報沒有人具名、爆料沒有查證。公信力,早已蕩然無存,其內部查核機制明顯不足,可能也缺乏透明的責任追蹤與事後檢討機制。

一個教育工會淪落至此,也是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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