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報內容
回主頁
編號 31285 [人氣:316]
日期 2026/6/4
標題 【評陳民峰:連教育本質都搞不懂,少拿「工會法」來遮羞!】
【評陳民峰:連教育本質都搞不懂,少拿「工會法」來遮羞!】
●文:鄭如婷(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文宣部主任)

看完【陳民峰】教師的長篇大論,真的讓人搖頭。嘴上喊著「破解閱讀理解障礙」,結果自己才是那個對教育現場充滿理解障礙的人。

【陳民峰】大剌剌地質疑高教產為什麼把學生受教權擺第一,還搬出《工會法》振振有詞地說:工會的宗旨就是維護職業人員權益,不是維護學生受教權。

但教師工會跟一般工廠、勞工工會能一樣嗎?一般勞工面對的是冷冰冰的產品或資方;老師面對的卻是活生生、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學生!

學生的受教權,是教育的根本。如果一個教師組織只懂得無限放大自身利益,把學生的權益當成隨時可以犧牲的籌碼,那不叫爭取勞權,而是如同「沒有醫德的醫生」在手術台上綁架病人。

高教產把維護受教權視為基本底線,這叫格調,叫社會責任,但在某些人眼裡,這反而成了罪過?

教師工會的特殊性,正是法規與社會共識交織的結果。誠然,工會必須維護教師的勞動條件,但同時也肩負著捍衛「教育專業」的使命──而這份專業的價值,恰恰是建立在學生的受教權之上。當學生的權益受到侵害、教育專業遭到踐踏時,工會若只顧私利、選擇噤聲,這難道是一個稱職的教師組織嗎?

教育不是商品,學生更不是拿來跟體制談判的肉票。把「教師勞權」與「學生受教權」刻意切割,甚至對立化,不但誤解了教師工會的社會角色,更是徹底抹殺了教育存在的根本意義!
回主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