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會章程條款
第10條 申請成為本會會員或自請出會時,應填寫申請表,送交本會所屬學校支會,申請入會應繳交入會費(並填會費授權轉帳扣繳同意書),經理事長審查通過後,即取得或喪失本會會員,其准駁名單應提請理事會追認之。
第16條 會員退會時應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本會聲明退會。
第17條 會員退會或除名時,應繳納之各項費用應予繳清,已繳納之各項費用不予退還。
欲申請出會,請填寫完申請書後傳真、郵寄、拍照或掃描後E-mail至本會
郵寄:830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二段81號
傳真:(07)766-3126
信箱:kc.ta@msa.hine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