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陷阱大公開之校園版】─教師有了【學校公共意外責任險】,根本不用買【教師責任險】!
●報告人:頂尖保險經紀人 顏東生 總經理
●【教師責任險】(自己花冤枉錢) ─保險陷阱!!!
教師遵守『一級管教』 ─不用賠!!
『違法處罰』 ─不會賠!!
教責險就是一個保險陷阱,只買到名稱,沒有實質保障。
●【學校公共意外責任險】(教育部買單了)─優質商品!!!
學校公共意外責任險的優點:1.保障範圍廣、2.理賠認定簡單
103年度學校公共意外責任險:為提供校園最安全的活動場所,並避免校園一但發生意外事故造成學校、幼稚園及教師承受莫大之壓力,教育部特舉辦學校公共意外責任險,以轉嫁其財務上之風險與保險公司。
由來: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國民教育法、職業學校法及高級中學法,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為所轄之公私立高級中學等學校之場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故自99年2月1日起,教育部每年編列保費預算,以公開招標方式徵選保險公司,為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及幼兒園全面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本保險可使學生、家長、學校志工、進入學校的社區居民在校園中發生學校依法應負賠償之意外事故時,能獲得保險理賠。102年2月1日起保單承保對象擴及政府核准立案之公私立幼兒園。明台保險係103年公開招標之得標廠商,依契約提供本保險之服務。
●【結論】
【學校公共意外責任+學生平安保險】的理賠範圍不論保額和範圍都遠超過【教師(育)責任險】。
【教師(育)責任險】不用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