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13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小字第11236792000號
主旨:修正「高雄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儲訓遴選及轉任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本要點業經112年9月5日本局第28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
二、相關法規下載路徑請至:本局網站(https://www.kh.edu.tw/)/法令規章/國小教育科下載。
三、隨函檢送本要點部分規定修正規定、修正總說明與對照表及全文規定各1份。
正本: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全)
副本:高雄市中小學校長協會(含附件)、高雄市教師會(含附件)、高雄縣教師會(含附件)、高雄市各級學校家長會長協會(含附件)、社團法人高雄市心家長協會(含附件)、高雄市愛教育家長協會(含附件)、高雄市家長關懷教育協會(含附件)、高雄市家長協會(含附件)、高雄市全人教育家長協會(含附件)、高雄市家長教育志工協會(含附件)、高雄市政府法制局(含附件)、本局法制人員(含附件)、各科室(本局皆紙本)(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