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管教】教育部魔法陷阱卡IV【低學業成就學生之處理】
●文:李明儒(高雄巿教育產業工會法規部主任)
身為教師的你,請捫心自問你是否在教學生涯中,是否曾經因為學生考試成績不佳,要求學生罰抄考卷,甚至有差別待遇,幾分以上的不用抄,幾分以下就要抄N遍?
你一定會心想,抄考卷有助於學生記憶,尤其是文科,不是嗎?我也覺得你有道理,但教育部的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附註)【第19條低學業成就學生之處理】卻說:「學生學業成就偏低,而【無第20點各款所列行為】者,教師除予以【成績考核】外,應瞭解其學業成就偏低之原因(如是否因學習能力不佳、動機與興趣較低、學習方法無效、情緒管理或時間管理不佳、不良生活習慣或精神疾病干擾所致),並針對成因採取有效之輔導與管教方式(如各種鼓勵、口頭說理、口頭勸戒、通知監護權人或補救教學等)。但【不得採取處罰措施】。前項之輔導無效時,教師認為應進一步輔導時,得以書面申請學校輔導處(室)處理,必要時並應尋求社政或輔導相關機構支援或協助。」
而第20條說「應輔導與管教之違法或不當行為:學生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學校及教師應施以適當輔導或管教:(一)違反法律、法規命令或地方自治規章。(二)違反依合法程序制定之校規。(三)危害校園安全。(四)妨害班級教學及學校教育活動之正常進行。」
合起來看就是,當學生沒有第20條的這4項不當行為時,教師對學生成績不佳,除了可以給學生打個成績(不佳)之外,教師還應該要想方設法去瞭解學生為什麼會成績不佳的原因,針對原因採取有效之輔導與管教方式,但【重點是不得處罰學生】。如果這些正向策略無效,再用書面向輔導處、社政或輔導機構求援。
你仔細想想,教師因為學生考試成績不佳,要求學生罰抄考卷,算不算處罰學生?
何況,在第11條平等原則註明:「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
你再仔細想想,你覺得叫學生考幾分以上不用抄,考幾分以下抄N遍?算不算差別待遇?至於這樣理由正不正當,就等家長投訴到校事會議時,再由您親向調查委員來說明吧!
當然你可以依照【永遠正向】的教育部規定,使用【各式各樣正向】的各種鼓勵、口頭說理、口頭勸戒、通知監護權人或補救教學等,來讓學生成績進步。
或者你也可以使用魔法來打敗魔法,雖然你不能用成績高低對學生處罰,也不能差別待遇,但你可以【要求每一位學生要把考卷訂正好、都把錯誤的地方練習寫一樣多次】,不就好了!訂正和練習考卷錯誤之處,完全符合第22條教師之一般管教措施中的第8款【適當增加作業或工作】。
【教師就是不能對低學業成就學生進行處罰】,因為那就是不當管教!建議伙伴們真的要調整心態,更要熟讀教師法和輔導管教辦法,畢竟不懂魔法的人,是沒有辦法用魔法打敗魔法的。
最後,不只是選擇藥物要【先講究不傷身體,再講求效果】,你的學生輔導管教更要這樣,【先講究不踏進教育部陷阱,再講求學生學習成效】!
後記:預告本系列「教育部魔法陷阱卡」共有6集,並不是因為只有6張,而是這6張是教師伙伴們最容易觸發的大型魔法。組織部告知目前各校支會向工會申請「新教師法和教師輔導管教」講座,已排到今年6月,空檔不多,申請從速,手快有,手慢無!
附註: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
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2147&kw=%E5%AD%B8%E7%94%9F%E8%BC%94%E5%B0%8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