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管教】教育部魔法陷阱卡V【學生獎懲委員會之特殊管教措施】
●文:李明儒(高雄巿教育產業工會法規部主任)
學校舉辦過夜的畢業旅行實為常態,但班上如果出現行為不受控的學生,身為導師的你,肯定會擔憂這個學生在畢旅當中的脫序行為,甚至暗自心想如果這個學生能不去畢旅,那該有多好?
新聞報導「超派國三生!遭記9大過禁止畢旅大鬧學校 在校黑歷史曝光」(註1)。喔喔喔!原來可以禁止學生參加畢旅!太棒了!
但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教育部在「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第26條學生獎懲委員會之特殊管教措施」(註2)提到:「學務處認為學生違規情節重大,擬採取交由其【監護權人帶回管教】……等處置時,應依該校學生獎懲辦法,簽會導師及輔導處(室)提供意見,經學生獎懲委員會討論議決後,始得為之。……。學生交由監護權人帶回管教,每次以五日為限,並應於事前進行家訪,或與監護權人面談,以評估其效果。交由監護權人帶回管教期間,學校應與學生保持聯繫,繼續予以適當之輔導;必要時,學校得終止交由監護權人帶回管教之處置;交由監護權人帶回管教結束後,得視需要予以補課。」
以新聞為例,【學生要先違反學校學生獎懲辦法情節重大,學務處會簽導師和輔導處意見,經學生獎懲委員會議決,為監護權人帶回管教(最多五日)】,然後事前家訪面談,事後聯繫輔導,結束再補課。
你一定會心想,雖然有點麻煩,但只要可以不讓學生去畢旅就好。我只能說:老師你太天真了。
【監護權人帶回管教每次以五日為限】,帶回管教的這幾天並不是學校可以任意指定的,依理會在【學生獎懲委員會議議決的隔日起實施】。總不能一開學犯錯,就直接指定在期末畢旅那幾天,來實施監護權人帶回管教?這針對性也太昭然若揭……
所以,只要學生就在臨近畢業旅行時違規情節重大,就可以了嗎?我只能重申:老師你太天真了!
請看另一篇新聞報導:「學生違規被禁畢旅 請假到景點「剛好遇見同學」師長沒輒」(註3)。哎哎哎!為什麼學生違規被禁,還是能跑去畢旅?因為帶回管教這件事,若【監護權人不執行,並不會有任何罰則】,沒有罰則的法規誰會遵守?因此比跑去畢旅更常見的是,明明被罰帶回管教,卻每天都跑來學校遊蕩。
如果家長不配合,什麼事前家訪面談,什麼事後聯繫輔導,通通沒在甩你的。除非將來在法規中明訂【監護權人不執行學生獎懲委員會之特殊管教措施者,將給予罰則】,但這個可能性,和修法禁止家長投訴教師一樣渺茫。
工會給出的建議是:與其奢望禁止學生參加畢旅,不如【上簽呈由學校安排專人(一般為學生之專輔或認輔教師)陪同】,全程提供貼心且專業正向的陪伴與輔導,不但學生賓至如歸,導師也免去分身乏術和提心吊膽的恐懼,不是嗎?
後記:各校支會如欲向工會申請「新教師法和教師輔導管教」講座,請直接與組織部接洽,如果112學年搶不到,113學年先預約,戲棚腳站久就是你的!
註1:超派國三生!遭記9大過禁止畢旅大鬧學校 在校黑歷史曝光
https://www.msn.com/zh-tw/news/national/%E8%B6%85%E6%B4%BE%E5%9C%8B%E4%B8%89%E7%94%9F-%E9%81%AD%E8%A8%989%E5%A4%A7%E9%81%8E%E7%A6%81%E6%AD%A2%E7%95%A2%E6%97%85%E5%A4%A7%E9%AC%A7%E5%AD%B8%E6%A0%A1-%E5%9C%A8%E6%A0%A1%E9%BB%91%E6%AD%B7%E5%8F%B2%E6%9B%9D%E5%85%89/ar-AA1j7LPU
註2: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2147&kw=%E5%AD%B8%E7%94%9F%E8%BC%94%E5%B0%8E
註3:學生違規被禁畢旅 請假到景點「剛好遇見同學」師長沒輒
https://udn.com/news/story/7325/7541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