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專業行為準則】1140225「中小學教師專業行為準則研究計畫」對話諮詢會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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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25/3/4 上午 11:12:00 [人氣指數: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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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專業行為準則】1140225「中小學教師專業行為準則研究計畫」對話諮詢會議報告

 

報告人:葉曉芬

時間:1140225日(星期二)上午1000

地點:高雄市前鎮高中科學館4

主席: 臺北市立大學/教育學院/教育行政與評鑑研究所/特聘教授丁一顧

會議代表:葉曉芬

 

發言重點:

    教育部為評估建構我國中小學教師專業行為準則之適切性及可行性,委請臺北市立大學辦理「中小學教師專業行為準則研究計畫」在北中南區收集相關意見。

    相關的行為準則早在105215日中華民國教師專業標準指引中已有參考,在近年教師法及相關法條都惡修的狀況下,已經對教師教學現場綁手綁腳;現教育部又丟出所謂教師的專業行為準則,難免令人聯想又再加強對老師教學行為的箝制。

    早期的教師評鑑推動失敗,只能轉型成對教師專業的支持,早有先例。細數教育部對教師的各種作為,實在令人心寒。教師對學生都需要因材施教、適性輔導,但教育部從上而下的要求,各項法令政策的宣導、研習,加上教學現場教師對學生輔導管教的種種限制,動不動就送教師往校事會議調查輔導,有哪一點真的是對教師的支持?

    主持人強調對他而言只是一個研究案,但研究之後的成果會不會被教育部拿來當教師專業行為準則的評鑑?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教育部的司馬昭之心看起來是昭然若揭!

中小學教師專業行為準則研究計畫(草案)

向度

行為準則

課程設計與教學

1.依據課程綱要精神,設計適切課程。

2.回應學生個別需求,進行因材施教。

3.引領學生自主學習,培養主動探究精神。

4.活用各種教學策略,豐富學生學習內涵。

5.善用數位科技資源,激發學生學習興趣。

6.運用多元學習評量,掌握學生學習狀況。

班級經營與輔導

1.建立班級規約,培養學生良好行為規範。

2.公平對待每位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3.安排合宜學習情境,營造友善學習氛圍。

4.依照學生個別特性,進行適性輔導。

5.強化親師合作,發展正向親師夥伴關係。

6.輔導特殊需求學生,並尋求行政與專業協助。

專業責任與協作

1.實踐教師專業倫理,提升教師專業表現。

2.遵守教育相關法規,維護學生受教權益。

3.參與教師專業學習社群,探究與改善教學實務。

4.進行公開授課與專業回饋,增進教與學效能。

5.展現教師領導作為,協力發展學校課程活動。

6.參與及配合校務推動,提高學校經營效能。

行為禁止與限制

1.嚴守職務秘密,不得洩漏與侵犯學生隱私。

2.禁絕騷擾,不得違反性別平等之規範。

3.不得有體罰、霸凌及不當管教之行為。

4.不得有遲到、早退或違反教學正常化之行為。

5.不得利用職務媒介或推銷,謀取任何不當或不法之利益。

6.不得利用社群網路損害教師、學校形象與學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