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7月13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教安字第11535360000號
主旨:訂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校園親師生溝通調處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八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業經本府115年6月25日第768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二、相關法規下載路徑:請至「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s://kh.edu.tw)/法令規章/校園安全事務室」下載。
三、檢送「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校園親師生溝通調處作業要點」總說明與逐點說明及全文規定各1份。
四、相關調處機制作業細節及表單,將另行公告。
正本: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全)、高雄市各級學校家長會長協會、高雄市愛教育家長協會、社團法人高雄市心家長協會、高雄市家長關懷教育協會、高雄市家長協會、社團法人高雄市全人教育家長協會、高雄市家長教育志工協會、高雄市家長學思才教育協會、高雄市家長教育權促進聯盟、高雄市家長關懷弱勢教育協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高雄市中小學校長協會
副本:本府法制局(含附件)、人事處(含附件)、教育局(高中職教育科(含附件)、國中教育科(含附件)、國小教育科(含附件)、人事室(含附件)、法制科員(含附件)、校安室(紙本))(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