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3月26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中字第11432389900 號
主旨:修正「高雄市國民中學教師及兼任行政職務人員每週授課節數編排要點」第六點附表一,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八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業經114年3月4日本局114年第7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
二、相關法規下載路徑請至:本局網站(https://www.kh.edu.tw/)/法令規章/國中教育科下載。
三、檢送本要點第6點附表1修正規定、修正總說明與對照表及全文規定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