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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三進修】教師若因故未能出席,事先報備或請假即可
●文:李明儒(高雄巿教育產業工會法規部主任)
週三下午,高雄巿國小全體學生皆已放學,因此學校通常會安排教師研習活動,供教師進修。
工會法規部今天就來談談週三進修的規定,以及延伸之出席與請假爭議。
身為高雄巿教師應當遵守教育部「教師請假規則」(註1)和「高雄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出勤差假管理要點」(註2)。
從教師立場,高年級導師也只有這個時段沒有學生在校,能安心使用被迫加班得來的補休;但從學校立場,學校用心安排各項主題,當然希望教師能出席參加週三進修。
有的校長為了不讓講座看起來稀稀落落,對講師失禮,就要求教師不得請假,一定要出席參加研習,不然就要送考績會懲處,問題是真的是這樣嗎?
在「教師請假規則」中,僅第12條提及之「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於【學生寒暑假期間】,……,返校服務、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活動之實施,教師無法配合參與時,應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這明顯與學期中舉行之週三教師進修無涉】。
但在「高雄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出勤差假管理要點」第七點:「教職員應參加學校依法令、校務會議或學校章則等規定舉辦之重要集會、活動及研習等;【因故未能出席亦未事先報備或請假者】,由主辦單位以書面通知當事人及人事單位,各校並得視情節輕重分別提學校考核會、考核委員會或考績委員會審議。」
結論就是: 1、【高雄巿國小教師】應參加學校依法令、校務會議或學校章則等規定舉辦之重要集會、活動及研習等,如【週三進修】;若【因故未能出席】,【事先報備或請假】即可。 2、教師因故未參加週三進修,離開學校須依法事先(特殊狀況除外)完成請假手續;若未離開學校依法只要事先報備(行事前向上級或有關主管單位呈報緣由)即可,【無須進行核准】(審定後批准)。
最後,法規部的溫馨小提醒,事先報備一定要【書面報備】,以任何文字方式,包括傳訊息、寄E-mail、Line等通訊軟體或社群聊天室等方式,只要能證明主管已讀,了解教師的報備意願皆可。因為僅口頭告知,最後對方不認帳的案例並不在少數……
註1:教師請假規則-1110615 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39129
註2:「高雄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出勤差假管理要點」-1060713 https://outlaw.kcg.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2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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