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補休】不分是否兼任行政,只要是尊貴的高雄巿教師,加班補休全都是1.5倍!

●文:李明儒(高雄巿教育產業工會法規部主任)

近日有伙伴詢問工會,兼任行政教師加班也能享有1.5倍補休嗎?當然可以,中華民國111年12月19日高市教人字第11139696700號函「有關本市所屬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非上班時間奉派出勤之加班費替代機制一案」(附件1)的對象只要是教師就符合,並沒有區分是否兼任行政。

108年4月24日高市教人字第10832727400號函((附件2):「學校公務人員在全年上班總時數不變之前提下,授權學校因應業務需要擴大學校公務人員彈性上班時間,學校公務人員於寒暑假以外期間,除應每日上班8小時外,為符學校教學需求,加強行政服務,各校得增列中午時段、下班後延長工時或假日之加班列為服務時間,【並得由當事人選擇以加班補休、請領加班費或減少寒暑假到班時間方式辦理】(惟加班補休或加班費之核發,應配合學校規定),公務人員因而配合加班,不受每日上班8小時限制,【惟寒暑假期間學校仍應派員輪值維持每日辦公8小時】。」

目前高雄巿有很多學校採行彈性上班,平日每日延長工時1小時,但學校真的有讓你從【加班補休、請領加班費或減少寒暑假到班時間】裡三選一嗎? 

每學年上班日為200日,每日加班1小時,共計延長工時200小時。前述公文提到「學校如實施前項彈性上班方式,應依下列原則訂定配套措施:1、學期結束後一週及開學前一週應全日上班。」暑假有8週,寒假有3週,因此要各扣掉2週,只剩7週,能減少140小時(7週*5日*4小時)的上班時間。選擇減少寒暑假到班時間,行政人員大約會有三分之一(200-140小時)的時數被吃掉。更別提【惟寒暑假期間學校仍應派員輪值維持每日辦公8小時】。也就是學校越小,行政人員輪到寒暑假下午值班的機會就越高,減少上班的時間就越少。

何況如今,教師的加班補休要乘上1.5倍,200*1.5=300小時,差距更超過2倍,更有長達2年的補休效期,而且不被限制只能在寒暑假下午使用。

因此【兼任行政人員的教師】,如果目前學校是採行彈性上班,請用108年4月24日高市教人字第10832727400號函要求學校,你要【選擇加班補休,而非選擇減少寒暑假到班時間】方式,就可以拿到【效期2年的1.5倍補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