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7月19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人字第10734746900號
主旨:修正「高雄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出勤差假管理要點」第七點、「高雄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出勤差假管理要點」第九點,並溯自一百零七年五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本要點業經107年6月15日本局第11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
二、有關相關法規下載路徑請至:本局網站(http://www.kh.edu.tw)/法令規章:人事室下載。
正本:本局所屬公立各級學校(全)、市立幼兒園
副本:本局法制秘書、人事室(均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