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月19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中字第11230500900號
主旨:修正「高雄市國民中學寒暑假學藝活動及課後輔導實施要點」第八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本要點業經112年1月17日本局112年第3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
二、本要點下載路徑請至:本局網站 https://www.kh.edu.tw/)/法令規章/國中教育科。
三、檢附本要點第八點修正規定、修正總說明與對照表及全文規定各1份。
正本:本局所屬公立國中(全)、本局所屬公立完全中學(全)、本市私立完全中學(全)、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立中山大學附屬國光高級中學、國立高雄餐旅大學附屬餐旅高級中等學校、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
副本:高雄市中小學校長協會、高雄市教師會、高雄縣教師會、高雄市各級學校家長會長協會、社團法人高雄市心家長協會、高雄市愛教育家長協會、高雄市家長教育改革協會、高雄市家長關懷教育協會、高雄市家長協會、社團法人高雄市全人教育家長協會、高雄市家長教育志工協會、高雄市政府法制局、本局法制科員、國中教育科(局內皆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