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遴選】1120223「高雄市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第1次會議」會議報告

報告人:李明儒(詳細會議記錄以教育局紀錄為準)

●時間:112年02月23日(星期四)上午10時00分
●地點:鳳翔國小2樓會議室
●主席:黃副局長盟惠代理
●會議代表:李明儒、鍾淑芳

●業務報告:
一、本市112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參加遴選資格,係依市府核派之聘書聘期為準,並依「高雄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儲訓遴選及轉任作業要點」第十四點規定辦理,遴選委員會得就下列人員中遴選校長:
(一)本市任期屆滿或連任任期達二分之一以上現職國民中小學校長。但推薦同校教師參加主任甄選者,不得遴選他校。
(二)經本局公開甄選儲訓合格之國民中小學校長候用人員,且未受刑事、懲戒處分或記過以上之行政處分者。
(三)曾任本市國民中小學校長。

二、有關目前校長出缺學校情形如下:
(一)國中截至目前為止:三民國中黃金花校長、龍華國中呂淑媛校長及鳳山國中盧世昌校長核定112年2月1日退休;另五甲國中高麗玲校長申請於112年8月1日退休。
(二)國小截至目前為止:上平國小吳國正校長核定111年8月1日退休;陽明國小呂淑屏校長、太平國小鍾享龍校長核定112年2月1日退休;另中山國小蕭木川校長、新莊國小陳郁汝校長、忠義國小陳建利校長、東門國小宋雯榮校長及嘉誠國小蔡文賢校長等5人申請於112年8月1日退休,共計8人。

三、依據「高雄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儲訓遴選及轉任作業要點」第十六點規定略以:「偏遠地區學校校長辦學績效卓著,校務發展計畫經審核通過,並經本市遴選委員會同意者,得連任二次。
本市112學年度偏遠地區學校校長第二次任期屆滿情形如下:
(一)國中:無偏遠地區學校校長第二任任期屆滿。
(二)國小:甲仙國小陳姚如校長、三侯國小張國輝校長、西門國小王宏彰校長。

四、計至112年7月31日止,本市國民中小學新設立、出缺、任期屆滿及連任任期達二分之一以上之學校統計如下:
國中:新設立0校,出缺4校,任期屆滿15校,連任任期達二分之一以上(得參加)15校。
國小:新設立0校,出缺8校,任期屆滿37校,連任任期達二分之一以上(得參加)52校。

五、現有曾任校長國中1人(107年回任教師)及國小4人(107年、109年及111年回任教師)。

六、現有校長候用人員國中11人(含107年校長候用人員1人、110年校長候用人員4人及112年校長候用人員6人)、國小19人(含107年校長候用人員1 人、110 年校長候用人員8人及112 年校長候用人員10人)。

七、檢附111 學年度國中校長任期一覽表、國小校長任期一覽表。

●提案討論:
案由一:建請爾後參照第二階段遴選,讓參加第一階段遴選之校長出席第三次會議,提請討論。(提案單位:高雄縣教師會)
說明:
一、依據本市111年9月28日召開之高雄市11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檢討會決議辦理。
二、高雄市11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檢討會討論結果如下:
(一)高雄縣教師會:本市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第一階段校長於第三次遴選委員會(投票是日)列席,以保障校長權益。
(二)高雄市中小學校長協會:比照現行制度,倘有委員對於擬遴選校長遴選資料有疑義時,得召開臨時會邀請校長至委員會說明。
決議:同意票10票,不同票14票,本案不予通過。

案由二:倘出缺學校代表於座談會結束後仍有座談需求,建議可提至遴選委員會決議是否增開該出缺學校之座談會,提請討論。(提案單位:高雄市教師會)
說明:
一、依據本市111年9 月28日召開之高雄市111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檢討會決議辦理。
二、本局說明:
(一)依據本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儲訓遴選及轉任作業要點第19點第8款第1目(5)及第2目(3)略以,本局於第一及第二階段遴選時會邀集出缺學校家長代表、教師代表、浮動委員、具第一及第二階段校長遴選資格且有意遴選之人員與遴選委員會委員座談。
(二)依照往例每場座談會中每輪出缺學校代表均有30分鐘與其遴選資格且有意遴選至該校之校長進行座談,為使兩造雙方有更充裕的座談時間,本局建議調整原座談時間,延長至每輪50分鐘,中場休息10分鐘,並以每階段辦理一次座談會為原則辦理。
決議:維持座談會30分鐘,必要時得延長座談時間,倘學校有增開座談會之需求,學校得於座談會現場提出申請,並由委員會決議是否同意增開。

案由三:研訂本市「112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校長遴選作業時程表」及「112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校長遴選作業時程」,提請討論。
決議:修正後通過。